1、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1523”,简称“租赁贸易”。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分期办理征税手续时,每期征税适用监管方式代码“9800”,简称“租赁征税”。期满复运出(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4561)。
2、租赁方式不满一年的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1500”,简称“租赁不满一年”。期满复运出(进)口境的货物,监管方式为:“租赁不满一年”(1500)
租赁贸易(实货进(出)境单):
- 进(出)口报关单、租赁协议、发票、装箱单及提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 申请报告(租赁货物基本情况 { 必须注明进(出)口租赁货物名称、新旧程度、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方式、币种、境内使用地点、使用方式、租赁期届满租赁货物的归属、复运出(进)时间 } ;
- 租赁方或租赁中介出具的租赁协议,确保租金的的真实性;
- 货物照片(标注对应报关单号、项,必须能看到品牌和型号);
- 企业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租赁贸易需申报租金征税报关单,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进时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税款;
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主尖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按照第一期应当支付的租金办理纳税手续,绵纳相应的税款;在其后分期支付租金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应当不迟于每次支付租金后的第15日。监管方式“租赁征税”,关联实货进(出)口报关单。
租金征税报关申报货值均为租金。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的,自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到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租金申报提供资料:
1.合同
2.发票(支付租金)
- 货物申报报关单
4.付汇水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