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讲了什么是出口许可证、怎么申领和许可证的有效期,这期我肯来了解一下许可证的“非一批一证”制和“一批一证”制以及出口许可证管理的例外情况。
Part.5
- “非一批一证”制和“一批一证”制·
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一批一证”制和“非一批一证”制。
A:“一证一关”指出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海关报关。
B: “一批一证”指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次报关使用。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汽车(旧)出口实行“一批一证”制管理。
C: “非一批一证”指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多次报关使用,但最多不超过12次。
(一)对下列货物实行“非一批一证”制管理:即小麦、玉米、大米、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活牛、活猪、活鸡、牛肉、猪肉、鸡肉、原油、成品油、煤炭、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限新车)、加工贸易项下出口货物、补偿贸易项下出口货物等。出口上述货物的,可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多次通关使用出口许可证,但通关使用次数不得超过12次。
(二)对消耗臭氧层物质、汽车(旧)出口实行“一批一证”制管理,出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次报关使用。
Part.6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例外情况规定
以下特殊情况要注意
1、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消耗臭氧层物质、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等货物的,需按规定申领出口许可证。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上述情形以外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4年)》的货物,免于申领出口许可证。
2、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润滑油、润滑脂、润滑油基础油以外的成品油的,免于申领出口许可证。
3、出口铈及铈合金(颗粒<500微米)、钨及钨合金(颗粒<500微米)、锆、铍的可免于申领出口许可证,但需按规定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4、我国政府对外援助项下提供的货物免于申领出口许可证。
5大宗、散装货物溢装管理。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不得超过出口许可证所列出口数量的5%。原油、成品油、钢材“两高一资”产品溢装数量不得超过出口许可证所列出口数量的3%。
6部分消耗臭氧层物质涉证管理。